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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甸岛一公共停车场变“楼盘用地”遭质疑
http://news.hsw.cn    来源: 人民网  2011-02-2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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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称是停车场,开发商称是建设用地的地块。

  人民网海口2月24日电 2月23日上午,记者家住海口市海甸五东路一品水苑及宝阳花园的部分业主反映,2007年之前他们购房时,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声称小区对面规划的是绿化和公共停车场,可前些天他们发现,原来一直以为是建筑大桥的工地用房前,规划部门突然挂出了一个公示牌,称要在他们小区马路对面盖两栋14—17层的住宅楼。

  针对这些居民关于土地性质的质疑,海口市规划部门称居民可以就此反映意见,该楼盘开发商则称土地手续完备,设计方案也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评审。

  小区对面突然要建两栋高楼

  家住海甸五东路一品水苑的闫先生对记者说,他从内地来海南买房,是冲着海南良好环境而来的,当时他在海甸岛跑了多个楼盘,后听售楼小姐说,这里即将建设一个连接新埠岛的大桥,对面规划也是一片20多亩的绿化和公共停车场。于是,他就下决心在此购房。可是,前些天他在散步时,走到小区对面工地上一看,突然多了一个海口市规划部门设立的公示牌,他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原来是要在售楼小姐当初称属于绿化和公共停车场用地的地方,要盖两栋地上14—17层、总建筑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的高档楼盘。

  另一名业主刘先生说:他是2006年购买一品水苑小区房子的,当时周边的房价都比该小区低,最后他看中的是这个小区对面是一块荒地,视线比较开阔,开发商在售楼时,就将这点作为卖点向购房者推销。现在却有开发商在他们小区前,建设两栋高楼,挡住了他们的观海、观江(南渡江入海交汇处)视线,他认为城市规划说变就变太随意。刘先生还说,早在该楼盘规划被公示之前的一年多,开发商的机械和工人就早已入驻,这说明开发商对这地块是志在必得。

  开发商称土地性质并非公共停车场

  记者就业主反映的问题,23日下午采访了濠江壹号项目的业主单位——海南炜楠房地产开发公司姚副总经理,他告诉记者,该项目土地早在2003年,就已经由海口另一家公司转让给他们公司。2008年正式过户到公司名下。当时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综合开发建设用地,而不是所谓的公共绿地和停车场。之所以取得土地后迟迟没有动工,是因为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设计方案并通过审核、公示环节才能够动工。

  姚副总经理说,他们公司的土地是通过合法渠道转让而来,手续十分完备,在国土部门均有据可查。而且为了配合政府修建海新大桥,他们公司还让出了1亩多地。至于有部分业主反映原规划的是公共用地,他解释很有可能是对面几个小区的开发商在售房时,售楼人员不负责任的推销,才造成今天的误会。

  随后,他给记者出示了转让前后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者在1993年9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看到,该块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开发建设用地。而2008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则载明为单一住宅用地。

  规划部门称居民有意见可提

  23日上午,记者带着部分业主的疑惑,来到海口市规划局办公室进行采访。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问题:该项目从2月11日至2月25日,是项目的公示时间,他们采取在海口城市规划网站和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以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目前正处公示期。截止到今天上午11时许,还未接到一个市民的反映。

  这位负责人认为,“濠江壹号”项目用地位于海甸五东路和碧海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属于城市滨水重要景观节点位置。项目是按照海口市第九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的,目前,正是市民对项目公示提意见和看法的时候,有什么意见,可以向规划局反映,规划部门会综合各方的意见,最后再决定是否批复该项目的。当然,规划部门一定会依法办事。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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