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武汉实行有奖鼓励市民举报车辆违法,产生了多达百余人的拍客,一年领走500多万元奖金。近几年,上海、广州相继取消了这种“编外交通警察”,但武汉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实行有奖举报车辆违法的举措,这无疑将扩大“职业拍客”队伍。
轰轰烈烈的微博打拐,因为需要把乞讨者的照片放到微博上,而引发了一场隐私权的争议。不知道为什么,“职业拍客”反而没有引发这样的探讨?如新闻所说,职业拍客们拍的只是“违法车”。是否违法,是事后认定,得由专业部门认定,凭什么“职业拍客”可以自定违法?而且“职业拍客”人数众多,良莠不齐,万一通过一些技术手段人为制造一些违法照片,那么谁来保证公民的隐私权?
而且微博打拐是纯公益性的,其中没有一点牟利目的;“职业拍客”虽然有着一定的公共性,但毕竟伴随牟利。如果只是从公共利益出发拍照,那最起码在道德上是站得住理的,可现在已经分不清“职业拍客”是为利拍而是为道德拍,当为利拍时,连在道德上都失去了正当性。我觉得,这里“职业拍客”可能拍错了方向。但是,如果“职业拍客”把拍照的方向对准公车私用等监督公权的方向上,就不涉及到隐私权争议,而且在道德上也完全立得住了。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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