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一季度,陕西民生改善开局良好,居民收入增长的脚步越来越快了。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61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81元,实际增速均高出全国增速,位居各省市区前列。
农村居民
现金收入实际增长20.3%
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616元,同比增加36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0.3%,而全国实际增速为14.3%。陕西实际增速比全国高6个百分点,增速居各省市区前列。
在农民的人均现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45元,增加163元,增长33.7%,占增长幅度的三分之一;同时,家庭经营收入与财产性转移性现金收入也持续增长。
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近5000元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81元,同比增加63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全国为7.1%。对比全国,陕西实际增速比全国高2.1个百分点,居各省市区前列。
其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95%,是居民家庭总收入来源的主要支撑,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这两项收入分别增长478元和179元。
分析其原因, 主要是去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调资,各市县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企业效益好转,企业发放年终奖、过节费及教师半年绩效工资增加;政府对特殊人群发放生活补贴等因素影响。
此外,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43元,增加329元,增长35.6%。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82元,同比增加467元,增长15.5%。两项居民支出增幅均超过收入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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