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变身大酒店正在试营业中
2011年4月15日上午9时许,东方今报记者在王城大道与积翠南路(并非滨河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发现了网友所说的“酒店”:一栋三层半高的红色建筑,外形和颜色酷似附近的几排别墅,但距离别墅群却有一段距离。“红楼”孤零零地立在别墅群南侧的绿化带内。“红楼”正门上方写有“坤阳大酒店”几个红色大字,门前放着一块写有“试营业中”的立牌。正门往北的一个小型厕所,与酒店所占“红楼”空间相比,显得十分狭小,且厕所的卷闸门半开,进出的只有该酒店的员工。“酒店是在3月底营业的,目前还在试营业期。”一名刘姓保安说。在酒店大厅内,一名女服务员告诉记者,老板姓杨,“酒店是我们老板和别人一起开的,只提供餐饮,没有客房”。由于生意一直不太好,目前仍在试营业中,什么时候能正式营业并不清楚。
【园林局】只是配合规划局工作
4月15日上午,洛阳市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主任张占国接受采访时说,坤阳大酒店所在的“红楼”所占土地原是一个小型污水处理厂,由于该厂污水处理技术不达标,后来被拆除。他们是按照洛阳市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先把那块地进行了绿化,至于用地性质有没有调整,他表示不清楚。“新区规划局应该清楚,他们做了规划,在规划图上有批示,我们只是配合他们的工作,按照他们的规划将绿化苗木等清除,其他的管不了。”张占国说。
【规划部门】绿化带内建酒店属于违规行为
“我们压根就没有批过,是他们私自建的。”洛阳市新区发展改革与规划局1006办公室一位负责人称,这块地的土地性质是建设用地,属临时绿化地。“绝对没有酒店这一项。我们只是批了一个建公厕的位置和标准,里面只能建设厕所、修钥匙店、自助银行等。当初在建酒店时,我们曾竭尽全力阻止他们。”该负责人说。
至于后来为什么能够建成,这名负责人表示,是有些人把公共利益当成了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规划局工作也很困难,有些事不好做。城管局办的这个事,他们知道”。
对于洛阳市新区发展改革与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并不认同。
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张青森称,他并不知道此事,也没有权力过问,因为他们只负责政府投资的、挂有免费牌子的公共厕所。“这个事我听说过,是规划局批的,原则是谁投资谁受益。”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如此说。
记者手记
“踢皮球”的背后是“不作为”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被采访的各个部门总在想尽一切办法推脱责任,相互“踢皮球”的原因,外人很难得知,但有一点很明显,政府部门存在不作为行为,才使得为民公益设施的公厕,最终变身为酒店。
“关键在做”,这是卢展工书记多次强调的,“有好的设想、有好的规划、有好的要求、有好的思路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怎么去做。”
洛阳市园林局等部门当初如果能按照这种“执政为民”的思想去做事,还会出现“把公共利益当成了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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