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建芳通讯员翟红斌) 农民工远离家乡进城务工,本就不容易,可是有人偏偏打他们的主意,专门瞄着这一弱势群体作案。近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案件,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2010年8月16日,被告人姜某因身上没钱,遂起歹心试图抢劫别人。想了一圈,他将目标瞄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远离家乡,而且为了找工作会放松警惕,比较容易得手。
当日15时许,姜某在郑州市南阳路与北环交叉口的立交桥下,以找人垒花坛为名寻求雇工,找到了急欲工作养家糊口的农民工老娄。随后,姜某将老娄骗至须水镇柿园村。
到村后,姜某以材料不全、天色已晚等为由,称当天干不成活了,先吃了晚饭再说。二人一起吃过晚饭后,姜某将老娄带至柿园村的一家旅社,让老娄先住一夜,明天再干。感觉此事有猫腻,老娄表示不干这个活儿了,也不要钱了,执意要离开。姜某没有办法,只得将老娄送到公交站牌处。
在去公交站牌的途中,姜某假装关心地为老娄买了一瓶饮料,并趁机将含有三唑仑成分的麻醉药片(迷药)混合到饮料中,交给老娄饮用。药性发作后,老娄迷糊起来,姜某遂将其架回旅社房间内,趁老娄昏睡之机,将他身上约600元现金和一部诺基亚手机抢走。
老娄一觉醒来,发现失窃,不禁大哭一场,随后报案。几日后,姜某落网。
近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麻醉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判处姜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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