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
5月1日起,饭店等公共场所禁烟
商务部门
客人在饭店抽烟时,服务员应提供点烟服务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卫生部发布的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从5月1日起公共场所禁烟,饭店就在公共场所之列,要设劝烟员劝阻客人抽烟;而另一个《规范》规定,客人抽烟时,服务员应用饭店配备的专用器具及时为客人提供点烟服务。昨日,有细心网友发现了这一问题,难道是两个规定在PK?
网友:这不是为难餐馆服务员吗
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还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在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内有人吸烟时,必须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根据卫生部门的定义,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饭馆、旅店、咖啡馆等20多类。
近期西安市商务部门制定出台的《西安市餐饮服务业优质服务礼仪规范》则规定:客人抽烟时,服务员应用饭店配备的专用器具及时为客人提供点烟服务,划燃火柴和熄灭火柴应远离客人。如果用打火机点烟,应事先调好火苗的大小。该规范适用西安市各种经济类型的餐饮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对外经营的餐厅)、小吃店、快餐店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
可以看出,两个规定的矛盾显而易见。
对此,西安一名网友发帖问“这是为什么呢?百思而不得其解。难道餐馆可以说我们只是提供点烟服务,但不允许抽烟?”
另一位网友则跟帖说:“哈哈,这不明摆着吗?似乎两个部门要PK一下。这可为难服务员了,到底是劝阻客人抽烟呢,还是给客人点烟呢?”
西安市商务部门:将去掉点烟服务规定
针对此事,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1日起,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都属于禁烟范围,将严格执行禁烟规定。卫生监督部门已多次组织餐饮单位开会,要求各店设置劝烟员,正在加紧培训中,下月起正式上岗。西安市商务部门的规范应该服从于卫生部的全国规定。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晓东律师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西安市餐饮服务业优质服务礼仪规范》是地方规章,从层级效力而言,级别低的应该服从级别高的。他表示,现在这种规定“打架”的事儿很多,职能部门之间互不通气,建议今后出台各种规范时更严谨一些。
昨日下午,西安市商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解释说,出台《西安市餐饮服务业优质服务礼仪规范》是为了迎接世园会,促进餐饮业为游客、消费者提供更好服务,规范于4月10日出台,之后也发现与5月1日起卫生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有矛盾,最近将组织餐饮单位进行《规范》的培训,届时将把点烟服务这一条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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