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5月6日电(记者 杨洋)6日上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云南省首例醉驾案,被告人黄某被控犯有危险驾驶罪,如罪名成立,他有可能被判处1至6个月的拘役。
今年5月1日晚上9点多,身为昆明某驾校教练黄某驾驶教练车在昆明市西山区某街道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昆明市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经交警监测发现,黄某属于醉酒驾车。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黄某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他也因此成为云南省第一个撞“酒驾高压线”的被告人。
据了解,现有的查处醉驾做法是交警抽查,先对司机进行呼气检测,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按照现行标准,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0毫克以上为酒后驾车,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80毫克以上为醉酒驾车。
在法律诉讼方面,昆明市中院表示,随着大量醉驾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环节,司法机关将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准确适用简易审等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打造处理此类案件的“快车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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