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该案38名涉案被告、该案首犯杨隆吉、该案首犯张水富
【中国网湖南之声】长沙讯:(全媒体记者 格祺伟 甘治利) 5月11日,湘西中院对备受关注的吉首杨隆吉等38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杨隆吉、张水富、梁军红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石红军、张言君被判处死缓,张青红等33人也因组织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获罪受判,分别被判处二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3月17日,备受关注的“湘西涉黑第一案”以杨隆吉、张水富为首等38人特大涉黑案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杨隆吉等涉黑案涉及38人,涉及罪名12个,涉案犯罪事实46起,是湘西自治州目前最大一起涉黑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以杨隆吉、张水富为首的团伙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过程中,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如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其中暴力犯罪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杨隆吉团伙开设赌场6次,非法牟利数百万元,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5支,非法拘禁他人3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1次,数额巨大。张水富团伙故意伤害他人4次致2人重伤、2人轻伤,敲诈勒索7次,强迫交易4次。
公诉机关指控:以杨隆吉、张水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形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先后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买卖持有枪支、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生产和经济秩序。该犯罪组织具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犯罪手段非常狡诈,组织成员间互相包庇,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组织规模和经济实力的暴力犯罪群体,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其领导成员落网后仍然恶意对抗法律,对其所犯事实百般抵赖,拒不认罪。该案涉及罪名12个,涉案犯罪事实46起,是湘西自治州目前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因案情重大,庭审持续6天时间。
案情回放: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警方侦办““2008 3 31”涉枪案件的过程中,吉首一伙黑恶势力进入了警方视野。该黑势力团伙的犯罪案例要追溯到2007年5月,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吉首市街头相继发生3起涉枪命案,犯罪嫌疑人持仿制手枪当街作案,作案行径十分猖獗,一时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心惶惶。为彻底打掉这一涉黑犯罪团伙,2009年8月9日湘西警方调动100余名公安民警通过充实专案力量,强化专案侦查,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在连续48小时的作战后一举抓获59名涉案人员,杨隆吉、张水富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其中刑事拘留41人,缴获各类枪支5支。经查,该团伙共有成员40余人,自2005年以来为获取非法利益,涉及故意杀人、涉枪犯罪、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吸毒贩毒、赌博嫖娼、强揽工程等多种违法犯罪,涉案一百余起。截至2009年10月20日,该案已依法逮捕35人,其中,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逮捕6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逮捕28人,以涉嫌包庇犯罪逮捕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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