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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江涛
5月6日,地处江苏江阴的吉鑫科技挂牌上市,首日开盘即告破发——— 22.5元的发行价暴跌14.4%至19.26元。安月芬却能获得巨额收益,3年前投资429万元获得的吉鑫科技132万股原始股,如今账面价值已飙升逾5倍至2636万元。这是安月芬从IPO斩获的第二笔收益。现年50岁的安月芬,在无锡市总
工会干部学校任职。有何能量令其连续斩获地处江苏两家IPO?她的丈夫是某银行江阴支行前行长王建华,这家支行与当地上市公司吉鑫科技有着数千万元的贷款项目。而王建华还曾任东华能源董事,2008年起任该银行无锡分行纪检监察部负责人。(5月15日《重庆晚报》)
近年来,股市内幕交易的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涉案主体具有多元性。既有官员,也有国企高管;既有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也有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他们可能是亲自实施交易,也可能是发动亲朋好友参与买卖,共同牟利,获取高利益回报。而且涉及内幕交易的形式和手段都非常隐蔽。
李启红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今年4月,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在广州受审,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送钱财不如送信息”。扑朔迷离的股市使腐败手法越来越精细化、智能化和复杂化。现行法律制度对此显然非常尴尬,不仅缺乏具体的细则,而且内幕交易较为专业和隐蔽,取证困难。
从长计议,还需祭出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将相关官员与家庭成员列入监管范围,加大打击范围和处罚力度,增加内幕交易、欺诈上市以及各种违规操作的成本,对内幕人员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培育投资者对内幕交易行为“零容忍”的社会氛围。辅之以官员财产、家庭成员从业情况的申报登记与公开,接受更为靠实的社会监督,才能遏制证券领域的腐败行为,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维护股市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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