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社会
男子醉驾摩托车被公诉 检察官:非人力即属机动车
http://news.hsw.cn    来源: 京华时报  2011-05-27 08:30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最恐怖的人体改造
最恐怖的人体改造
台湾“仆街少女”走红网络
台湾“仆街少女”走红网络
·夫妻结婚3年仅5次同房 丈夫沾花惹草有“四奶”
·男子厕所装摄像头偷窥:女朋友出差了,我想她
·网曝西安邮电学院强行要求毕业生捐款 官方回应
·车祸目击者不报警反偷走伤者摩托车 受害人身亡
·联合利华昨起涨价最高达10% 上月曾被罚款200万
·江西瑞金旅游副局长酒席狂言:我敢承认包情妇
 

  祝某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与小轿车发生剐蹭。记者昨天获悉,祝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经审查,嫌疑人祝某于2011年5月9日8点左右,和朋友一块饮酒,驾驶两轮摩托车带着朋友回家,途经朝阳区燕锋商场南侧,正赶上一辆小轿车正常倒车,将祝某连人带车剐倒。剐蹭事故发生后,祝某坚持和小轿车司机理论,小轿车司机只得报警。

  交警赶到后,对双方进行了酒精测试。经鉴定,祝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mg/100ml,已属醉酒。昨天记者获悉,祝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朝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官说法

  醉驾已被有效遏制

  本市首起醉驾入刑案的公诉检察官、房山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黄杰说,醉驾入刑三个条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在道路上行驶,驾驶的是机动车,只要符合这些条件,都应以醉驾入刑处理。

  黄杰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凡是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上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只要不是人力驱动的,都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的类型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

  黄杰表示,只要是醉酒驾驶上述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都应属于“醉驾”。

  黄杰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自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确实有效遏制了醉驾情况的发生。 (记者于杰)

  ■相关新闻

  的哥喝半斤二锅头后载客被诉

  本报讯(记者刘杰)出租车司机黄某喝完半斤二锅头后开车上路,遇交警检查,经测试为醉驾。前天下午,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昌平法院,据了解,这是本市首起的哥醉驾案。

  黄某现年31岁,是北京市新月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检方指控称,今年5月5日,黄某在喝了一瓶多啤酒和半斤二锅头后,依然开车上路,并在顺义区北石槽镇良善庄搭载了乘客王某,行驶到昌平区南环路五中路口时,遇到交警查车,经检测,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0.7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80mg/100ml,黄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公诉机关认为,黄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昌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编辑:李晨
分享到微博:
 
 
  相关新闻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