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记者 张黎娜) 昨日,莲湖区人民法院在西安市第十中学举行公判大会,深夜对独行女子劫财劫色的冯国良、周荣港等5案15名罪犯被公开宣判,冯国良因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又2个月至19年又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7月16日,被告人冯国良、张远顺、周荣港、薛庞、杨进朋5人驾车预谋抢劫。22时40分许,行至团结西路时,恰逢下班回家的王某途经此处。5人强行将王某塞进车内,采取捂嘴、抱腰等手段,抢走其包内的28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威逼王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又取走卡内的1800元。期间,薛庞、周荣港、冯国良先后将王某强奸。后5被告人各分得300元赃款,其余赃款全部挥霍。
2010年7月26日凌晨3时,周荣港等人采取同种手段,在建章路将被害人马某劫持,抢走其身上仅有的12元钱及一张身份证。马某在反抗时左腿被连砍两刀,后遭到强奸。凌晨5时,马某趁机逃脱后报警。
台下来自北关社区参与旁听的百余名群众、工作人员、群防队员在看到犯罪份子得到应有的惩处时,都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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