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工商局拿出100万元设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用基金。昨日出台的《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案值给举报人奖励。《办法》从2011年6月16日开始执行。
举报范围是什么?五种举报可获奖励
《办法》中确定,举报人举报无证照销售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食品;流通环节非法添加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流通环节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均在奖励范围。
举报奖金有多少?上不封顶最低百元
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按案件案值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案值不足1000元的,奖励300元;案值1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奖励500元;案值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奖励1000元;案值10000元以上的,给予重奖。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但法律法规无罚没处罚条款或法律法规虽有罚没处罚条款,但因多种原因对当事人无法实施罚没款追缴的,《办法》明确,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影响程度,给予第一举报人100~500元的奖励。
举报方式有哪些?方式多样可以匿名
举报人可通过12315电话举报,也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以匿名方式举报的,举报人应设置6位举报密码。举报人通过华商报社举报的案件,由华商报社转给工商部门,经调查属实也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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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陕西省通报7起食品安全案件 举报食品违法将重奖
在全省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荣杰对严打行动中查出的7起典型案件情况予以通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重大食品违法案件线索的人员实行重奖。举报电话:029-62288000。【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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