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路收费站调查系列报道(三)
华商网讯 国务院及陕西省政府收费公路管理相关条例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然而关中环线上的部分收费站却并未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反而在明显与国务院以及陕西省政府下发的规定相左的情况下两次通过审批。长期以来,网友对相关路段收费站设置的合理、合法性的质疑也一直不曾中断。<<<<<点击举报陕西那些违规收费站
2007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
第一次审批:80公里3收费站
环山一级公路2008年全线贯通,因为分段施工,早在2004年太乙宫至马召段就已交付使用。根据陕西省交通厅官方网站数据,太乙宫至马召段路线全长80公里。2005年3月1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对“关于107省道太乙宫至马召段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问题”进行批复,“原则同意在107省道分别设立“子午公路收费站”、“将军山公路收费站”和“团标公路收费站”,对来往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然而就在这一批复下发之前半年,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就已经正式实施,该条例第12条明确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并对违法条例的行为亦作出明确规定:“由国务院交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然而即便上述三个收费站的设置明显与国务院下发的这一管理条例相左,但依然通过了审批。2007年,多名华商网友曾对此发帖提出自己的质疑,认为收费站的设置“明显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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