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杨小刚)7月3日晚10时许,高陵县鹿苑大道转盘处,一辆白色尼桑车快速行驶过程中,将一名农民工撞飞,致农民工当场死亡。昨日传来消息,肇事者系高陵县财政局一派出干部,在某财政所任所长,目前已被高陵警方刑拘。
据目击者王先生称:“当时车速很快,事故后司机弃车离开现场。”
据了解,死者系四川人,50多岁,膝下育有两个孩子,一个打工,一个正在上学。事发后,高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夜介入调查。
昨日,知情人传来消息:肇事者系高陵县财政局一派出干部。昨日下午,记者赶到高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称,事发是3日晚10时许,警方根据车号掌握肇事者个人信息。这时,肇事者的岳父给警方打电话表示,车祸致肇事者受伤,其正在处理伤口,并答应已做通肇事者工作,让其次日投案自首。
4日上午,肇事者高某投案,民警对肇事者进行了抽血,血检报告目前尚未出来。因此,“暂时不能断定高某肇事前饮酒。”民警说。至于高某的公职身份,因为事发时是周日,故高某的行为系个人行为,与其所任公职无关,高陵县财政局一工作人员称。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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