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7时许,叶某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一间正装修的房内睡觉,突然门被打开,民警冲了进来……3年前曾替别人买了一把枪,为此东躲西藏了3年,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网。
赌博输光钱 替人去买手枪
2008年4月,在西安做装修生意的湖北人叶某接到一个老乡电话,称一个搞拆迁的老板田某需要枪,如果事情办成了,肯定有好处。
当时叶某是个小老板,酷爱赌博,挣的钱都输给了赌博厅。听到替人买枪还能挣钱,他心动了,并满口应承下来。随后叶某南下深圳、广州,通过老乡联系到湖南人“阿军”,花了10500元买到一把仿“64”式手枪和3发子弹。回到西安后,叶某把枪交给田某。南下几十天,他挣了不足1000元。
为躲避追捕 过起漂泊日子
叶某在西安的生意越做越不景气,不久后,他和妻子回到湖北老家,接着又去山西做生意。在山西时,他听说湖北老家的警方正在四处寻找他的消息。
原来,田某因非法持有枪支被西安警方抓获。田某被判刑后,替田某买枪的叶某也被警方盯上。叶某心存侥幸,不再回老家,选择了继续逃亡。2009年,他来到内蒙古鄂尔多斯,跟随亲戚做起室内装修的生意。由于没有固定住所,装修到哪里,他和妻子就住在哪里,过起漂泊的日子。
执意不自首 警方千里擒逃犯
今年“清网行动”开始后,西安警方专程到湖北天门的叶某老家,对叶某的六旬母亲做思想工作,希望她能规劝儿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叶某知道消息后,心里也很矛盾:如果回去投案,老婆和两个孩子未来生活怎么办?如果不去自首,这事啥时是个头?内心纠结了很久,他还是觉得,也许在“康巴什”这个地广人稀的地方可能会逃过一劫。
可他没有想到,8月初,办案民警辗转来到鄂尔多斯,在康巴什新区的一家正装修的房中将叶某抓获。“真挺后悔的,以后好好改造吧。”叶某沮丧地对来抓捕他的民警说,没想到仅仅替人去买了一把枪,自己竟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更要让家人承受无尽的痛苦。如果当初不帮那个忙,该多好?
法律链接
我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报记者 宋飞鸿实习生刘丹通讯员 王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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