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报道了一业主称自己购买西安市电子正街上的“凯悦华庭”两套价值千万的房屋后,发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被迫在街头开起“新闻发布会”。
昨日,多位“凯悦华庭”的业主来到本报,称自己所购的房屋也存在这种情况。业主卢先生表示,他前年购买了“凯悦华庭”一套商品房后,还一直交着物业费,直到今年3月突然得知,他购买的房子还有另外一个业主。
西安昌隆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王伟表示,“凯悦华庭”项目是他们与另外一家西安昌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昌浩公司拥有一枚昌隆公司合同专用章(2)和一枚昌隆公司财务专用章(2),双方曾内部约定这两个章子不能用于销售,虽然这两个章子目前没有作废,但不能盖在销售合同上,这些争议房屋不是昌隆公司出售的。昨日记者多次联系昌浩公司未果。遭遇“一房二卖”的多位业主表示,所购买房产的开发商一直是昌浩公司,因多次沟通仍没有妥善处理,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本报记者 宋飞鸿 杨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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