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位律师接听电话,解答读者疑问。
针对最新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昨日下午,本报特邀两名专业律师接听热线,为读者义务解答婚姻法的相关问题,支招如何解决家庭法律纠纷,怎样在婚姻中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两个小时内,两名律师一刻不停地接了数十个咨询电话,这也反映出市民对婚姻家庭纠纷的高度关注。
法规解读
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
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这句话出炉后,一直挑战着人们的婚恋价值观。婚姻甚至成了某些人眼里最便捷的致富途径。如果女方想通过结婚改善经济条件,或梦想嫁入豪门一夜暴富,男方该不该留个心眼?
高瑾律师介绍,围绕婚姻法解释(三),争议最大的要数“房子”这个人人关注的敏感话题。它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一方企图靠结婚获取另一方的房产、金钱等,今后将再也行不通了。
律师解释
养了8年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
男方可依此追讨赔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打进电话,说他最近正在考虑离婚,孩子8岁了,怀疑不是亲生子,打算去做亲子鉴定,但妻子却死活不肯。
近年来,因人员流动性增大、夫妻异地分居等原因,很多人不得已选择做DNA亲子鉴定,鉴定数量日渐增多,亲子鉴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根据这一现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首次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的主张成立。其中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陈灏律师举例说明,如男方提供的鉴定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孩子并非亲生,女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这时,人民法院可以推定男方主张成立,拒绝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女方将会败诉。男方还可据此提出过错赔偿,讨要以前支付的抚养费用、精神赔偿等,并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短短两个小时,两位律师一刻都没有停下来,一口气接了数十个咨询电话,所遇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关于婚姻,关于家庭,似乎总缠绕着各种烦恼。
两位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不管社会如何发展,法律条文如何更改,婚姻不是冷冰冰的商业谈判,不需要斤斤计较。夫妻双方应当以法为戒,用心经营情感,共同呵护家庭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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