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3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X富商昨续接受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盘问,X承认过去2年不断遭被告恐吓勒索,令他失去理智“做了好多傻事”,并举例指自己买了2个灭火筒放在家中,又迁往仅得137呎的房间居住,并聘请私家侦探进行“反侦察跟踪”,甚至叫私家侦探暗中保护他。
辩方在庭上质疑,X从没报案指遭被告恐吓勒索及派黑人物指吓他,但X强调有一次与被告到深圳请一班人吃饭。当时,被告的家人在当地曾被人欺负,该班黑人物则为被告的家人“出头”,故用钱答谢对方,所以他深信被告与黑人物有联系。
X富商又指被告一直声称腹中块肉是他经手,但从没提供证据,甚至不肯透露婴孩是男或女及姓名,更扬言“我一生一世都不会让你看孩子的”。X反驳:“试问我怎会愿意给1千万元,连BB个名都不知呢?”X指假若被告真的和他诞下骨肉,他会依从法律每月最多给予3万元生活费,但绝不是被告勒索的1亿多元,或后来的1千万元。
X坦言,2009年10月14日给被告的500万元,都是向Y先生借的,他需要4至6个月才能清还。而协议书内容指他先后共支付的1千万元,是作为被告及孩子的生活费及教育费,他解释被告不是傻的,如写明是被告勒索款项,她怎可能会同意签署协议书。X指该份协议书除可证明他已支付1千万元外,亦希望他日被告若派黑社会人马来斩他,都可出示协议书证明被告已收钱,用来“挡一挡”。
X透露他的66页“受逼害事件簿”,是经过2年时间记录,至Y先生被绑架后才重新整理及由秘书编印出来,以供他日出庭及录取口供之用。X重申“事件簿”内容完全属实,绝非如辩方所指诬告被告。
38岁被告祁春艳昨午多次在犯人栏内哭泣。休庭后其代表资深大状向法庭投诉,有传媒于周末及周日到她寓所骚扰其胞妹,令被告极之担心,主审法官鲍理贤乃劝喻传媒勿再滋扰被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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