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2011-2013年,我市将通过政府财政支持,对相关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提升等级幼儿园、考评良好以上等次幼儿园进行奖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园积极性,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奖补政策
达到优秀每园奖补10万元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
对符合西安市“十二五”学前教育规划定点、已投入使用、经验收合格达到办园标准的新建和改扩建民办及企事业复建幼儿园,按办园规模(班级)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范围原则限于6-12个班的标准化幼儿园。
奖补标准:新建、改建规模达到6-8个班的,每园奖补20万元;新建、改建规模达到9-11个班的,每园奖补25万元;新建、改建规模达到12个班的,每园奖补30万元。扩建园每新增1个班奖补2万元。
●提升等级幼儿园
对在现有办园等级基础上等级提升的民办、企业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补。重点扶持未入级园升至三级园,同时对三级园以上幼儿园提升等级给予适当奖补。
奖补标准:其中:未入级园升至三级园,每园奖补25万元;三级园升至二级园,每园奖补20万元;二级园升至一级园、一级园升至省级示范园,每园奖补10万元。
●达到优秀良好等次幼儿园
对经考评达到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考核评估办法规定的优秀和良好等次的民办、企业办幼儿园进行奖补。
奖补标准:达到优秀等次,每园奖补10万元;达到良好等次,每园奖补5万元。所需资金由市与区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据了解,符合奖补条件的同一所幼儿园,三年内只能享受上述三项奖补政策中的一项,不重复享受。
申请奖补
按奖补类别提出申请
具备奖补资格的民办、企事业办幼儿园,可以按奖补类别向所属区县教育局提出奖补申请。
资格认定
新建、扩建幼儿园。由幼儿园向所属区县教育局提出奖补资格认定申请;初评通过后,由区县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通过市级验收的幼儿园将予以奖补资格认定。
提升等级幼儿园。未入级园升至三级园、三级园升至二级园、二级园升至一级园,将由市教育局组成专家组根据区县教育局提出的申请,按西安市学前教育等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予以等级和奖补资格认定。
考评优秀和良好的幼儿园。幼儿园提出申请后,由区县教育局按照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考核评估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送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公示后,对优秀、良好等次幼儿园予以奖补资格认定。
申请程序
据悉,具备奖补资格的民办、企事业办幼儿园,可以按奖补类别向所属区县教育局提出奖补申请,分别填报相关申请表。
区县教育局初审后,将会同区县财政局填报相关汇总表,于每年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各区县上报的资料进行审定。并依据审定结果,提出本年度奖补资金拟安排建议,报市财政局审核。
教工培训
三年内培训
教职工4600名
2011年-2013年,市教育局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对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在职的园长、专任教师、保教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后勤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骨干培训、专项业务培训。 记者获悉,2011-2013年,我市计划培训民办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4600名,其中园长600名,培训教师、保教人员等教职工4000名。
资金使用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工资发放
根据要求,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奖补资金。受奖补单位要规范使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幼儿园建设、购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改善办园条件等方面,不得改变资金用途,特别是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奖金、福利或偿还债务等方面。
发现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奖补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