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受审时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
忏悔人:许迈永
原任职务: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
罪判决结果:5月12日,宁波市中级法院判处许迈永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许迈永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法院经审理后,驳回许迈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犯罪事实: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安排工作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45亿余元;侵吞国有资产5300万余元;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
新闻背景:7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许迈永被依法执行死刑。本文系许迈永在2009年10月接受纪委调查时写下的思想检查。
以下为悔过书全文:
1984年6月,萧山县(现杭州市萧山区)进行机构改革,我从一个普通教师被组织上选拔担任城厢镇副镇长,从此走上领导岗位。在组织的精心教育和大力培养下,我努力工作,岗位不断变化,职位不断提升,先后担任过萧山市(现萧山区)委组织部部长、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
我的每一次进步,都是组织关怀、培养的结果。我本应更加努力地为党、为人民工作,报答组织的培养恩情,却犯下了严重的违纪违法错误和罪行。
从小穷怕了,工作后考虑经济问题比较多
1959年1月,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亲双目失明,以算命为生,母亲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72年,母亲得了气管炎,之后身体一直不好,不能坚持正常的生产劳动。我有两个双目失明的弟弟,当时父亲的生意不好,家里比较困难。
记得1971年我奶奶去世时,家里还欠下300多元债,父母天天为此犯愁,担心何年何月才能够还清债务。我16岁高中毕业后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深切体会到做农民的辛苦,起早摸黑,日晒雨淋,蚂蟥蚊子叮咬,劳动一天也只有几角钱。
1975年下半年,我到戴村镇中心学校担任民办教师,吃住都在自己家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上的困境。1979年我考上大专,全家人都很开心。伴随着改革开放,农村经济的发展,父亲的生意越来越好,收入大大增加,条件极大改善,家里也建了新房,我深刻感受到经济基础的重要。
自从我走上工作岗位后,有了一份固定工作,拿国家工资,医药费可以报销,自己感到很欣慰,很自豪,所以工作也很安心,也很努力,对安逸的生活很满意。但由于我从小家里的经济条件就差,生活比较苦,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也没人帮忙,所以我时常担忧,不知今后家里还会不会再次出现困境。再加上两个弟弟均双目失明,特别是侄女出生后也是双目失明,我的担忧与日俱增,经常考虑经济上如何有保障,如何解决后辈的生存问题,不让后辈再次受苦。所以,我在如何打好经济基础的问题上考虑得比较多,有着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
看着老板们的财富迅速增长,心态变得不平衡了
在组织的不断培养下,我的工作岗位越来越重要,级别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我本想充分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华,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贡献,报答组织的关怀和培养、人民的信任和期望。但随着我到外地出差、出国的机会越来越多,对外面精彩的世界没有正确的认识态度,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改变了初衷。
记得1989年,我在萧山市委担任办公室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时,第一次去深圳、珠海,是随几个搞经济工作的领导一起去的。我们当时住的是四星级以上的宾馆,吃的都是饭店里最好的,一顿饭就要四五千元。看到他们潇洒自如,我感到做党务工作与搞经济工作大不一样,我一年的工资还抵不上一顿饭钱,感觉搞经济工作真好。
1993年,我第一次去美国,有个企业老板高某送给我1000元美金,说是给我的出国花费。我感慨到,就凭自己挣的这点工资,想到国外买东西,那只能是望洋兴叹。当时,我感觉搞企业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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