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记者 杨毅)近日,微博传闻个税法3500元标准9月1日开始施行后,陕西地税局因系统未升级个税起征点仍按2000执行,对此省地税局12366工作人员表示地税局没有这样的通知。
微博传闻本月个税起征点仍然按照2000执行
9月7日,@妖小妖V微博称自己所在公司财务下午接到税务局通知,由于税务局系统未升级,本月个税起征点仍然按照2000执行,并不遵守9月的新规定3500起征点,高新地税是这样执行的,据说全陕西都这样。为求真相,此微博一发不少网友都开始转载。
省地税局:微博传闻不可信 系统升级问题不存在
9月8日中午,记者致电陕西地税局12366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税法修改后的新标准,按照新标准3500元起缴纳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新税率3%-45%扣除个人所得税。至于微博上的说法不可信,地税局没有这样的通知,不能因为系统升级问题,就一直耽搁着不做,法律怎么规定的,就应该按照法律执行。
地税工作人员还强调报税和发工资是两个概念,本月发的工资实际上是在次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你今天发的工资实际上是8月份的工资,而你现在报的税不一定就是这个月的税,一般情况都会是上个月的税,如果是上个月的税,那么就是按照老标准2000元标准起征点执行的,实际上是财务的问题。”地税工作人员说。
个企财务:不存在本月征税按2000元起征点的可能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高新区一家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小贾,小贾说:“按照新标准,员工发工资征税按照实际发放薪资时间来确定征税标准,也就是说新标准是9月领8月工资按3500元起征点纳税,一般情况8月份发的是7月的工资,在9月初就已经申报过税了,以此类推9月份发8月的工资在10月初报税,不存在本月征税按照2000元起征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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