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莉) 6日,本报报道了一名6岁孩子在儿童乐园玩耍时捡了一沓钱,随后交给了管理员的事情。由于互相都没有留联系方式,家长马女士想知道这笔钱是否归还了失主,又不好意思问。昨日,儿童乐园联系上了失主,失主写了份“领款证明”,并感谢孩子拾金不昧的行为。
据了解,6日本报对此事报道的当天,儿童乐园的主管就调取了监控录像,向其他工作人员再次了解此事,得知当时有工作人员留了失主的联系电话。昨日,儿童乐园联系上了失主赵先生,赵先生还专门写了“领款证明”。
儿童乐园的主管刘女士说,从监控录像上看,4日下午2时28分,失主赵先生的妻子带着宝宝进园;2时44分,马女士的儿子在儿童乐园一个滚筒里捡到了一沓钱,并交给了管理员;3时40分,失主赵先生来询问,但由于说的金额核对不上,管理员没让其领款;晚8时26分,失主赵先生再次来认领,工作人员核实基本无误后,让他领走了钱。
赵先生在“领款证明”上说,他要特别感谢拾金不昧的小朋友,让他感受到了孩子的真诚;也要感谢儿童乐园的管理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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