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调整我省集中供热价格。以面积计算的居民用热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8元,以流量计算的居民用热价格比面积计费标准低10%左右,非居民用热价格在合理压缩供热中间环节差价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我省城市集中供热价格2008年以来未作调整,此次调价基于近年来煤炭价格不断上涨。根据国家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调整集中供热价格。各市供热价格调整须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并以不高于省定标准为前提,确定本市用热价格。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后,要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不再调整,每市实行一个统一价格,中间环节不得再加价。
调价同时,将提高取暖费补贴标准,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增支出由财政全额或按比例负担,企业职工新增部分由企业负担并可列入生产成本。要抓好取暖补贴提高的落实,确保应享受政策的对象没有遗漏。
昨日会议还决定将榆林市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划归当地政府,进行体制改革试点。省工商局和榆林市要签订责任书,落实市场监管责任,严格控制编制。
会议同意授予留坝、洋县、西乡和紫阳等四县为“省级卫生县城”称号。
要求确保采暖期污染不超标
华商报讯(记者 卢红曼)采暖期越来越近,西安市环保局昨日召开“2011年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要求各燃煤单位要采购符合环保要求的优质燃煤,并及时检查维护除尘、脱硫设施,以确保采暖期间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目前,各燃煤设施使用单位已开始购买冬季储备燃煤。西安
市环保局要求,各用煤单位必须采购符合环保要求的优质燃煤。同时,应对燃煤、煤渣堆存点采取密闭、覆盖、喷淋等措施,避免扬尘污染现象发生。
凡使用煤质不符合要求的,将被限期清理超标燃煤,并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各级环保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单位将给予上限处罚,向银行提供其违法信息,限制其今后的贷款行为。
此前报道:西安今冬供暖拟涨0.5元 100㎡一采暖期多掏200元
8月5日,西安市物价局公布了听证调价方案:居民用热到小区热交换站价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拟由现在的4.8元调整至5.3元。
西安市物价局听证供暖调价 每平米拟涨0.5元
网友质疑供暖听证参会人员 官方称6人报名7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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