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莹实习记者孟潮)昨日下午,记者从西安市召开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通报会上获悉,西安市单身申请限价商品房的年龄限制由年满30周岁调整为年满25周岁;将经济适用住房收入标准提高到1080元/月;并且对于住房困难外来人员,凡持有本市暂住证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三项证明材料中的一项,均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
据悉,截至9月28日,西安市13个区县、10个开发区共调查统计住户13.58万户,部分区、县调查比例和户数均未达到省上要求。10月8日,陕西省政府决定将调查工作时间从原定的9月25日延长至10月25日,同时要求保障覆盖率必须达到23%。按照陕西省政府
23%保障率要求计算,西安市需完成调查登记住户为41万户。另据了解,对于未参加本次调查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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