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一
陕西省文化改革发展基本情况发布辞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2011年11月4日)
一、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近几年来,我省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2009年,我省完成省级改革任务,省直14家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涉及1.2万余人。2010年,完成市级改革任务,共改制192个文化单位,成立84个公司,涉及人员9674人。其中西安、咸阳、铜川和杨凌示范区完成市县两级各项改革任务。今年,县级改革任务基本完成,221家县级文艺院团、电影公司、电影院改制,涉及人员7712人。三年三大步,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市县两级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组建为重点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中央规定的各项改革任务。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我省的改革是自上而下,省市县逐级推进。具体实施中有以下几个特点:
1、把文化体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在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开之初,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就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将文化体制改革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亲力亲为,强力推动。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文化改革和发展问题,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诸多实质问题,并把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对有关厅局和各市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11个市(区)中,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文改领导小组组长的就有8个,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了“一把手”工程。
2、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纳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同时任命省政府一位分管副秘书长兼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抓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宣传、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划分。在2009年省直文化单位改革的攻坚阶段,胡悦部长、郑小明副省长主持召开30多次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全省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大会,协调、推动改革和发展。省直单位的改革方案都是一家一家会议审核,反复研究审定后批复的。在推进市县级改革时,胡悦部长和小明省长又联名给各市书记和市长去信,强调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指出该市的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时限,同时,加强督查指导,有力地推动了各市的改革。
3、制定完善改革配套政策。陕西文化单位多、人员包袱重、市场化程度不高以及实力较弱等实际困难非常突出。在制定改革文件和改制方案中,我们始终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确保“老人”利益不受影响,并有适当增加,也让“新人”看到改革带来的好处,积极参与改革。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了《省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考核暂行办法》和《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变动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配套文件,其中的一些政策,在一些方面有所突破,不仅为省直文化单位的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也对各市区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据统计,省市两级制定的改革配套政策有100余个。
4、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改革平稳推进。我省在用足用活中央有关文化体制改革政策的同时,加大省财政投入力度,明确提出,凡改革涉及的单位,财政原有拨款不减少,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经费投入。2009年8月2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次性给予省直14家主要文化改制单位财政补助3.27亿元,还明确了今后几年对文化单位的发展项目予以优先安排,解决了改制单位的后顾之忧。同时,为支持文化企业今后发展,从2007年起每年下拨3000万元支持“大戏、大片、大剧、大作”创作生产。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拿出2900万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今年这笔资金已增至1亿元。各市县也都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程度地普遍增加了财政投入,形成了“谁改革支持谁、早改革早受益、改革不吃亏、改革有实惠”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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