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中国报道
甘肃省规定客车校车超载20%吊销司机从业资格
http://news.hsw.cn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1-11-21 16:21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纸醉金迷的香艳赌场
纸醉金迷的香艳赌场
开怀笑 周末趣图一箩筐
开怀笑 周末趣图一箩筐
·七旬老人深夜会情人被杀 被铁棒敲击后弃尸枯井
·男子网上招募“小弟”同性卖淫 贴照片排技师号
·女子被"卖"到美国当奴隶 吃酸臭食物欲找生母(图)
·海外移民少见陕北煤老板 多数移民首要目的为子女
·酒醉男女街头殴打中年妇女 交警劝阻反被打倒三次
·35所学校签安全责任书:7座以下车型不得做校车

  “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近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教育厅、省安监局四部门联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客运车辆在高速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90公里/小时。货车高速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

  客车限速90公里/小时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我省地理条件的特殊性,山区、弯道、隧道桥梁路段较多。之所以出台此次《通告》,主要是让司机能够加大警惕性,以防超速行驶发生危险。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中,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客运车辆驾驶员,尤其是大中型载客汽车在山区、弯道、隧道桥梁路段以及交警部门标识的事故多发等路段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90公里/小时,在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以下公路行驶时速度分别不得超过80公里、70公里、60公里每小时。行驶路段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以上标准的,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客运车辆若超过《通告》规定时速但未达到法规处罚的上限时速时,交警部门将对客运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抄告所在客运企业。此外,车辆途经交警部门设立的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路段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一经发现,交警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并抄告所在客运企业,进行批评通报,超速严重者,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吊销客运司机驾驶证。

  货车时速不超过80公里/小时

  货车通行中由于载货太重,在行驶中快速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经过弯道路段时,频繁发生翻车事故,为此,在此次《通告》中要求,大中型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每小时,在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以下公路行驶时,速度分别不得超过70公里、60公里、50公里每小时。行驶路段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以上标准的,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同时,交警部门将严查货车不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严禁货运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严查货运车辆拉运不可解体货物超宽、超高、超长等超限行驶行为。

  违规将吊销驾驶员资格证

  记者了解到,此次四部门联合出台的《通告》中,要求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监控公路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驾驶人的安全营运。公安机关参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对校车驾驶人依法进行从业资格审查。营运客车、校车等车辆发生载客超过定额成员20%、非超车状态下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30%等违法行为的,一律视为重大安全隐患,连续发生两次的将视为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继续作业,相关部门将依法吊销违法驾驶人从业资格证;发生饮酒(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注销或吊销其驾驶人从业资格证。此外,即日起,所有公路营运客车一律采用反光材料喷涂车辆放大号。

  另外,此次《通告》要求,运管部门要对道路客运企业对所属车辆GPS运行情况监管不力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或责令停业整顿。客车驾驶人故意关闭、遮挡、损坏GPS监管设备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发生3次以上的,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

编辑:王静
分享到微博:
 
 
  相关新闻
·西安农民工车辆超载严重 为省钱面包车可挤17人   11-11-21 10:16
·甘肃事故校车曾因超载被交警罚款后放行   11-11-19 18:54
·甘肃校车事故遇难儿童赔偿款将在安葬遗体后支付   11-11-19 14:20
·90%接送幼儿车辆超载 司机称3名小孩才算1个人   11-11-18 10:03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