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性欲,陈伟军以年幼的初中女学生为目标,以与处女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利用初中女学生年幼、单纯、心智发育不全等特点,以暴力、利诱为手段,在他所开的黑色帕萨特轿车内,以及歌厅、宾馆、地下车库等地,共强奸该中学在读初中女学生14人24次(其中幼女9人16次),强制猥亵妇女9人10次,猥亵儿童10人16次。 (新华)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犯陈伟军于22日在丽水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认定,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2月13日期间,被告人陈伟军为满足其淫欲,以年幼的初中女生为目标,利用初中女生年幼、单纯、心智发育不全等身心弱点,采用钱财引诱、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被告人吕某某诱带女同学等方式在其所驾驶的轿车内、歌厅、宾馆、地下车库等地,强奸丽水一中学在读初中女生累计14人(其中幼女9人)。
2009年9月22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伟军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伟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陈伟军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2010年12月22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陈伟军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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