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文锦)新修订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已经西安市人大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实施。西安市农委、市公安局《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征求意见稿今天起向社会公布,欢迎各界谏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据西安市农委介绍,征求意见稿参照世界犬业联盟公布的猛犬名单和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限养犬种名录,并结合西安市实际确定。列入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有34种,具体为:比特犬(美国斗牛梗)、土佐犬、阿根廷杜高、高加索犬、藏獒、巴西獒、意大利护卫犬、罗威纳犬、纽波利顿、西班牙斗牛梗、中亚牧羊犬、加纳利、菲勒、巴斯特牛头梗、法老王猎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英国斗牛犬、澳洲牧牛犬、苏俄牧羊犬、西伯利亚雪撬犬、大丹犬、阿拉斯加雪撬犬、秋田犬、昆明犬、杜宾、川东猎犬、比利时玛利诺犬、中华田园犬(土狗)、日本狼青犬、灵缇犬、大白熊、圣伯纳犬等34种,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只。但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按《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来信地址: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农委动物防疫处邮编 710007;西三环外雁塔工业园区双鱼路西晁村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邮编710086。电子邮件地址:1、 xadwfyc@163.com; 2、 xaxzyq@soh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