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央十佳群众文体活动站(点)”评选标准:
评选对象:全区所有群众文体活动站(点)。
1、能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无私奉献,诚实守信,在本区域内具有良好的公众基础和较大的影响力。
2、能够认真落实文化体育行业指导性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大局意识,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全区性文化体育工作。
3、活动站点具有一定阵容和规模,有规律的活动时间和相对固定的活动场地,活动内容高雅健康,有一定品味,经常性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并获得一定荣誉。
4、能经常性参加区、街、社区组织的群众文体活动,不以营利活动为主要目的,在我区的公共文化体育事业中作用明显。
5、团队在区域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中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威信高,吸引力强,能经常参加公益性活动,有爱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一定贡献。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进行推荐。
1.初步候选人需经推荐单位和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按类别填报推荐表,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上报未央区文明办。
2.正式候选人名单和事迹将于2012年1月上旬进行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投票采取领取选票和信函投票等方式,可将媒体刊登的选票剪下或复印,也可登陆未央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eiyang.gov.cn),将选票下载打印填写后直接投(邮)至未央区文明办(邮政编码:710016;地址:龙首北路西段一号)。
4.投票时间截止2012年1月20日。
2012年第一季度,未央区文明委召开“未央十佳搬迁户”、“未央十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未央十佳群众文体活动站(点)”颁奖大会,对“三个十佳”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证书。同时将其先进事迹在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年内安排一次外出参观学习。
评选活动办公室电话:
029-86245414,86259453,86240477
未央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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