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对于可终止妊娠的“流产药”,为了避免非医疗因素(如人为选择性别),药监部门对其经营管理要求严格,要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在药品零售企业,以及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药品批发企业都不得向其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一些药店可能会搞不清楚,误把其他紧急避孕药甚至常用避孕药都当作实名制的对象。”该工作人员表示。
感冒药也要实名制?这个真的有!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淑君 通讯员 刘启国) “买紧急避孕药要实名制,以后是不是买什么药都要实名制?我上街买几盒感冒药,是不是也要实名制?”昨日记者采访时,市民刘先生有些愤愤不平。不过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感冒药购买实名控制,这个规定真的有,而且在全国多个省市都已开始实行。
据悉,2008年国家药监部门下发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这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常用的含麻黄碱药品包括氨酚伪麻美芬片(日夜百服咛)、氨酚伪麻美芬片II(白加黑)、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新康泰克胶囊)、止咳糖浆等感冒药时,不能一次超过5盒。据悉,此类药品因为含有麻黄碱类成分,曾经出现过被不法分子用于提取麻黄碱制毒品的问题。
“我们系统自动确认,一张单子如果购买数量达到5盒以上,就无法出单。”光华大药店,相关负责人林经理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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