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姓王,二十多岁。
新年前一天,他和表哥、表哥的客户在上塘路附近的一个自助餐厅吃晚饭,他一个人就喝了8两白酒。
吃完饭,他觉得还不尽兴,又去了瓜山酒吧街喝第二场。
他进了一家慢摇吧,点了20瓶啤酒、一个水果盘,几碟小吃。一个人撬开啤酒瓶,喝了起来。
舞池里有几个姑娘在跳舞,他下舞池去抱姑娘,姑娘躲开,他还脱了上衣,对着姑娘乱摸一气,姑娘逃回自己座位,他就追到座位旁,拿起酒瓶砸碎了玻璃桌子。然后,用酒瓶砸墙壁。
砸了墙,又到隔壁包厢砸了吊灯,包厢的门。
老板报警时,他还把吧台上的电脑也给砸了。
酒吧老板说,“能砸到的,几乎都被砸了。粗略估计损失有5万元。警察来了,他还想打保安……”
第二天,王在派出所醒来,已经不记得前一晚发生的事情了。
目前,王已被拱墅警方刑拘。
上塘派出所教导员徐洲说,年底了,喝酒应酬的机会比平时要多得多。但务必记住,不管陪谁喝酒,千万不要过量。酒喝多了,不但伤身体,出了事情,你自己得接受处罚,跟你一起喝酒的人,也会很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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