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车将进行技术限制和改造,车队将按行政区重组整合,西安将新建8个建筑垃圾消纳场……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于16日专题研究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管理若干意见》、《建筑垃圾清运企业重组整合的初步意见》、《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规划》和《对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实施技术限制和改造事项》。西安市委、市政府拟通过系列具体措施,从根本上改变渣土车的疯狂行为。
疯狂根源
97.96%的渣土车挂靠企业
目前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除4家地铁和市政专用公司为国有,贤齐公司为股份制外,其余17家民营企业,涉及4132辆清运车辆,97.96%的车辆全部采取车辆归车主个人所有,车辆挂靠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运营和司机聘用均由车主自主选择和承运,企业只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运营模式。
现行挂靠企业运营模式的弊端在于渣土车经营权与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管理权分离,使得企业与车主、企业与司机、车主与司机之间出现管理失控,俗称“两张皮”。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造成车主不听企业的,司机也不听车主的,处于谁给钱多就给谁干的境地,导致肇事致人死亡的恶性事故频发。只有通过公司化改组,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理失控的现状。
改变挂靠
18家民营企业整合为8家公司
《建筑垃圾清运企业重组整合的初步意见》明确指出要将全市渣土车进行重组整合。目前第一步是将全市现有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整合为8家大型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彻底改变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挂靠式运营模式。待时机成熟将进一步进行整合重组。
整合采取政府主导,运用市场化手段,由车主与企业协商,自愿进行。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必须实行公司制,实现经营管理一体化,杜绝挂靠经营;企业拥有的车辆规模须达到400辆以上。将现有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和其挂靠车辆进行整合,车主以车辆评估价值入股,成为企业股东,年底按照企业实现利润提成分红,车辆归公司所有。车辆运营和司机聘用均由企业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司机按月发放工资,企业与工程单位签订清运合同,统一结算费用。
两种整合方案
方案一对全市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原则上按照其所属行政区进行重组整合,在雁塔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灞桥区、长安区各成立一家,未央区因有4家企业,涉及1168辆清运车,可成立两家,合计共整合成8家新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各区重组整合由各区市容园林局牵头。
方案二鼓励各开发区组建新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有实力并有意愿的社会资本可作为发起人组建新的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通过收购其他清运企业资产、收购其他清运企业中车主车辆或吸纳其他清运企业车主入股的方式,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资质。
今年3月1日至8月底,全市初步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的组建工作。
严打违法
每日6时至22时30分三环内渣土车禁行
《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管理若干意见》确定各区区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本区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西安市市容园林局统一管理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资质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资质的审批与吊销。
渣土车司机由交警支队统一管理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使用期限为新车使用后五年。渣土车驾驶员由市交警支队统一管理,市容部门对渣土车驾驶员的上岗培训合格证予以取消。交警负责对渣土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超速、闯红灯、逆行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渣土车驾驶员划定准入门槛:年满28周岁,持有有效驾驶证,近3年内无交通违法年记满12分,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通过交警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和驾驶技能考试。驾驶员交通安全备案证的有效期为半年,交通安全备案证一年内限变更一次。
车辆半年平均违法5次企业停业整顿
在道路行驶中,所辖清运车辆半年平均违法记录达5次以上的企业;所辖清运车辆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企业,将被罚停业整顿一日及以上。
有超速、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记录累计达5次以上;违反“统一顶灯、统一放大号及反光条、统一颜色、统一GPS管理”等要求;车辆及驾驶人员无交通安全备案证;违反行业禁行规定上路行驶;被行业取消清运资质继续上路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车辆,将由交警滞留车辆,待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处罚。
如果车辆无交通安全备案证;违法记录累计达5次以上;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驾驶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司机将被扣留驾驶证并进行三日以上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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