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胡振艺、杨丽娟、记者罗素静报道:90后王某与女友同居生下一子,因无经济能力抚养,便将亲生儿子以人民币2.6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对夫妇抚养。1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王某出生于1990年,女友张某与其同居多年后,于2009年生下一子,后两人因感情问题而分手,该子便由王某父亲抚养。王某是一名农民工,并无抚养儿子的经济能力,随着生活日益拮据,他便产生了将儿子卖给他人的想法。随后,王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黄某夫妇,该夫妇有意愿收养王某的儿子,双方于2011年5月17日达成“售儿”协议。王某父亲得知此事后,马上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警方随即将王某抓获。孩子重回祖父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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