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女士摸着被打肿的脸颊坐在超市服务台前 本报记者董国梁摄
顾客廖女士前脚在超市买完东西,后脚就被小偷偷去手机,廖女士抓住小偷不放,没想到反被对方殴打。尽管现场围观者不少,但却没有人上前帮忙,众目睽睽之下,小偷挣脱廖女士向外跑去,边跑还嚣张地回头喊:“你来追我啊。”
她揪住小偷却无人帮忙
昨日下午1时许,廖女士从卜蜂莲花超市唐延路店购物完毕,推着购物车往外走,被超市出口内的一家首饰专柜吸引。“突然感觉身上被人动了一下,我一转头,就发现有个男子用镊子探我的口袋。”廖女士一摸兜,发现新买不久的手机已经不见了。“你是小偷!”廖女士冲上前去抓住男子胳膊,让他归还手机,窃贼就是不承认自己偷了手机,想脱身却被廖女士抓住不放。
“小偷亮出小刀来威胁我,我没有松手。”廖女士说,当时现场围观的人不少,但没有人敢上前帮忙,有人拨打了110报警。窃贼恼羞成怒,用拳头猛击她下巴,她手一松,窃贼用力挣脱向外跑去,廖女士也追出门口。该男子冲出超市后一路向西穿过唐延路,她体力不支,眼睁睁看着歹徒越跑越远。“他边跑还嚣张地回头喊:‘你来追我啊。’”
廖女士既生气又难受,回到超市门口,仍然没有见到有安保人员或者超市员工过来。
顾客坚持要超市道歉
“谁能想到,竟然在超市内被小偷抢了。偌大的超市区,怎么连顾客的人身安全都照顾不好?”廖女士说,更让她痛苦的是,事情从头至尾,超市方面连句安慰的话都没说。廖女士是重庆人,来西安游玩,住在朋友家里。她说,从被偷到追出超市,还路过了超市停车区,自始至终没见到一名安保人员。
接到报警后,西安公安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民警赶到超市,取走了超市内的监控录像,并带廖女士回派出所做笔录。廖女士说,她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出来,难平心中愤懑委屈,又返回超市找相关负责人。“处理来处理去,没有一个人来解释安抚,也没有人向我说声抱歉。我心里头特别委屈……”截至昨晚8时,超市方面仍没有道歉,廖女士只能失望离去。
昨晚,记者来到事发超市,值班的任经理称,此事已由派出所介入处理,超市方面要等待公安机关处理意见。记者发现,超市门口一直没有安保人员值守。一名安保负责人告诉记者,超市门口没有定点值守的保安,保安都处于流动巡视状态。“毕竟超市面积大,保安也不可能照顾周全,等赶到事发地点,小偷早跑掉了。”对于廖女士提出要求道歉等事宜,超市方面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不法分子实施偷窃行为中当场使用暴力,已涉嫌抢劫。”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杨军律师说,消费者到超市购物,双方形成消费服务的合同关系,经营者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及其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如果超市防控措施不力,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导致消费者的财物或人身受损被偷,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报记者宋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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