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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动流浪孩子回家行动 年底实现街面无流浪儿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  2012-03-0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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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孩子(华商报 陈团结摄)

  华商网讯(记者 张乃千) 3月2日,陕西省“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在西安启动。在启动仪式上,首批共9名流浪孩子踏上回家之路,其中最大的孩子16岁,最小的仅7岁。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在启动仪式上表示,专项行动预计用一年时间,争取到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工作目标。

  公安部门:来历不明的流浪未成年人采血入库

  如何发现流浪未成年人?车站广场、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场所是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和露宿场的重点区域,公安部门会加强巡逻,对发现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与民政部门配合尽快确定流浪未成年人身份。

  据悉,在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中,对于来历不明的流浪未成年人,公安部门一律进行采血,并输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做好受助未成年人身份查询、核实和返乡工作。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建成于2009年,通过采集未成年人DNA并与信息库中的DNA资料进行对比,可以更容易、更准确对被拐儿童的身份进行确定,帮他们真正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另外,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或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案件线索的,要在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甄别,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安全。

  卫生部门:建立未成年人疾病救治绿色通道

  按照陕西省八部委联合下发的《陕西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方案》,卫生部门要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定点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并要与民政部门配合,根据流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其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要组织社工、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的劝导、救助服务,要从身心两方面一同救助,并要求卫生部门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并做好救助服务。

  教育及人力部门:减免流浪未成年人学费并指导就业

  记者通过查阅资料发现,民政部门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每年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中,有40%左右有两次以上的流浪经历。为了确保流浪儿童“二次流浪”,未成年人流出地应与流入地密切配合,做好沟通协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甚至遗弃流浪未成年人。

  教育部门要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职业学校接收的家庭经济困难并符合条件的返乡未成年人予以资助或减免学费,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门要将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人口流出地政府加强管理

  如何保证未成年人尽可能少的流浪?需要从根本出发,加大扶贫帮教力度,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贫困、灾病致贫等原因外出流浪乞讨。要帮助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避免他们再次流浪乞讨。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中小学校教育、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对未成年人外出流浪现象突出的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治理。

  据悉,“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行动和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共持续一年时间。今年3月至10月为集中行动阶段。

编辑:张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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