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或许会为自由迁徙和居住打开一条通道。
此次国务院通知有两个特点值得一提,一是明确了今后户改的总方向,也就是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也不一样;二是明确提出剥离户籍上的福利待遇,还户口单纯的管理和登记职能。
户籍制度的问题其实不在于户籍本身,而在于其背后的福利含金量。理论上说,假如剥去了附加于户口上的各种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一个北京的户口其价值也与一个穷山村的户口差不多。户口之所以附着如此丰厚的福利,当然有着当时的特殊原因。这个且不谈。但利益一旦形成,就会固化,要剥离很难,所以,改革开放后,虽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户口所包含的福利内涵有所改变,这在一些小城市很明显,但户口的含金量基本没有得到削弱,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加强,对大城市而言尤其如此。
这种情况下,要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就必须摒弃一步到位的想法,而是要系统规划,统筹平衡。这样做,还有以下两个原因:
其一,开放城市户籍,城市就必须有吸纳足够多的劳动力的能力,提供足够多的就业机会,因为只有能够就业,才能在城市生存,但就业机会的增加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目前包括农民工在内,流动于城市的人口大约在3亿,已使得城市的就业机会拥挤不堪,未来假如还有3亿农民要流出,以两人提供一个就业岗位论,还须创造1.5亿个就业岗位,这没有经济的持续增长,没有产业结构的顺利调整,没有服务业的开放,是无法办到的,而要做到这一切,是需要时间的。
其二,除就业外,城市每增加一个户籍人口,政府还要为他提供医疗、养老、教育、社保等公共产品,这就需要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尽管近年来政府用于民生的投资有很大提高,但鉴于过去欠账太多,摊子太大,人均所得还是很少,而要提高现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并不断满足新的城市人口同样水平的公共服务,前提也是经济能够有一个好的发展,这同样需要时间。
因此,如果不想农民进城后出现大量的贫民窟,户籍的开放,就应该走一个梯度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先将具备条件的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户籍放开,在这些地方,人口可以自由流动和居住,待条件大体具备时,再放开大城市的户籍。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对梯度开放不能机械理解,不是说一定坐等条件成熟后再放开,可以边创造条件边开放。然而,要最终实现全国人口在自己的祖国自由的、无拘束的迁徙,须建立起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过渡制度、土地置换制度以及保障住房制度在内的四大基本制度。一个城市,不管你是不是我的居民,只要到我这儿来,就得给你提供最基本的服务,换言之,所有城市要给流动人口提供最基本的服务;你到我这儿来后,住上一段时间,就可以和本地居民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和个人发展机会,这就是过渡制度;另外,鉴于中国人多地少的现实,要解决城市化后的粮食安全和土地瓶颈问题,需要在农民的土地和市民化之间建立一个置换平台;最后,在城市没有居住之所,也就无法在城市立足,所以政府须为每个想来城市发展的人提供保障住房。
总之,对户籍改革,从思想上我们必须怀有一种紧迫感,不能懈怠;但在实践操作层面,则要循序渐进,力求对全社会尤其对农民达成一个最好的结果,以使负面效应最少化。(邓聿文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