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年龄段每月增发100元~230元
■缴费年限每多一年 每月多领4元
■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再增发160元~260元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陕西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昨日召开。记者了解到,我省调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去年年底前退休的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年龄段及缴费年限进行普遍调整,调整金额为100元——230元+(4元×缴费年限)。普调后,再按政策向部分群体倾斜。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对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含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精心组织,确保调待工作平稳实施,调整数据真实、准确。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做好发放工作,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最短的时间内,一分不差地发到退休人员手中,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能够幸福、愉快地安度晚年。
调整方式
养老金按缴费年限递增
普遍进行调整。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在此基础上,再按年龄大小分四档增加养老金,即:
退休人员年龄在69周岁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年龄在70周岁至74周岁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年龄在75周岁至79周岁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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