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在今年确定要适时推出的“公务改革方案”,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行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部分,其深远意义自不必言。在我看来,在即将适时推出的“公务改革方案”中还必须直面几根难“啃”的硬骨头。
一者,“公车私用”弊端如何彻底避免?要解决好“公车私用”问题,必须有一个积极性的预防举措和配套性制度,这一预防性措施不同于事后问责,应基于“避免”和让想私用者无法私用的目的和角度设计。在解决公车私用上,一些地方探索性实践过“集中化管理模式”和安装“GPS”监控模式,虽有一定效果,但也同样存在问题。
二者,公车数量这根“硬骨头”必须直面。我国公车总量约不低于300万辆,开支庞大,能不能将公车总量降下来,直接关系改革成果,也直接影响公众对“方案”的评价。在公车数量上,多大比例合适?按多少公务人员比例配套?需要一个科学的厘清。但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当前公车数量泛滥是不争的事实,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停驶公车近半并未影响行政效率,足以说明公车数量有极大降幅余地。
三者,敢不敢向“违规者”叫板?长期以来,在部分官员的观念中认为“占公家的便宜”,不过是个“小问题”,不仅构不成犯罪甚至连违纪也算不上。笔者以为,在确定推出的“方案”中,极有必要重新审视公车私用性质,也只有将公车私用当成一种严重违纪甚至是“浪费公帑”的违法犯罪行为,才有可能做到下一步的“严厉追究”。
“三根硬骨头”是三种“老问题”,能不能直面和能不能解决好,不仅关系方案的落实,也关系公众评价这次“改革”的成败。(相关报道见A2版)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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