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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器官交易调查:有人为买iPhone而卖肾(图)
http://news.hsw.cn    来源: 南方日报  2012-03-26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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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卖不出去的肾

  “那里面跟猪窝一样,连个被罩都没有,吃的是白菜土豆,简直就是把人当猪养”

  手术后次日,何青给他在中介等待“受体”过程中结识的朋友孙明发了条信息,“手术已做,一切顺利”。孙明想让何青到深圳和他们一起住,“都是兄弟,相互有个照应”,但何青婉拒了他的好意。

  跟何青相比,孙明的肾没有“卖”出去。

  去年上半年,孙明在连云港做水晶灯饰的生意,因为没有经验欠下8万元债务。孙明急于还债,无奈之下就想到了卖肾。“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觉得到期了没钱还给人家,面子上过不去。”

  2011年11月20日,孙明买了张火车票,一路从老家西安站到成都。在成都待了两天,因为没有配型成功,中介给了他400元路费打发他回去,不死心的孙明又辗转来到广东,在顺德碧江市场一带,见到了中介老板强子和他的手下董楠。

  “平时很少见到强子,只有在有人要做手术的时候才会看到他,主要是董楠在负责我们的吃住。”董楠原本也是来卖肾的,但是由于长期配不上型,就只能等待。后来慢慢发现,干中介有利可图,他就专职负责“养人”。

  孙明在中介的出租屋里住了3个月,一直没有配上型。和他抱着一样目的的还有六七个人。在此期间,孙明见到几个做完摘肾手术的人,“之前还蛮有精神的,做完手术后整个人脸色苍白,非常虚弱。”孙明心里开始犹豫。

  今年1月28日,马涛从深圳来到顺德,和孙明一见如故。在马涛的劝说下,孙明彻底打消了卖肾的念头。

  马涛和强子是东北老乡,以前又做过侦察兵,很快就取得强子的信任。“我想找到证据后,把强子抓住送去公安局,端掉这个团伙。”

  “我们在这吃住,行动不受限制。但强子很警觉,每次一有人突然走掉,他就要挪动一下。”马涛掌握了强子至少3个“窝点”。南方日报记者随后前往调查时发现,3处窝点都已经人去楼空,但是从房东老板的记录中,还可以发现一些端倪。

  为了摸清地下中介的网络,马涛在中介窝点一共待了10天,跟5个完全不认识的“供体”一起,同吃同住同睡,“里面跟猪窝一样,连个被罩都没有,破棉絮,光板床,吃的是白菜土豆,简直就是把人当猪养。”

  卖肾的种种“理由”

  在做手术前,卖肾者的心情既害怕又兴奋,害怕是怕疼,兴奋是因为马上就能拿到钱

  “在中介窝点,大家吃饭就故意浪费,开水一壶接一壶地烧,烧完冲厕所;饭煮两锅,吃一锅倒一锅,菜也是炒一盘倒一盘,我们5个人,两天干掉50斤米,一桶油。为什么这么干?因为我们‘供体’恨中介,恨死中介了。明明知道一个肾能卖多少钱,但到你手里能有1/10就不错了。中介、老板、主刀医生、麻醉师、护士,每一层都要拿钱。这些钱,都沾着卖肾者的血。”

  马涛接触到的每一个卖肾者,无人不痛恨中介,但生活的无奈让他们只能贱卖自己的器官,在他们看来,这是他们唯一还能支配的资本。

  每个人卖肾的动机,其实并不复杂。但现实的残酷就在于,每一个看上去似乎并不足以解释卖肾行为的理由,其背后隐藏的是个体的命运之困。在无奈的现实面前,在自尊的驱使之下,他们选择了卖肾。

  “凡是卖肾的人,都会给自己找个可以接受的理由。但起码这个人的心并不坏。”每个人卖肾的理由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缺钱。

  在记者暗访中,何青、孙明、马涛讲述了一些卖肾者看似五花八门的理由:

  董楠,25岁,陕西人。他用来拉货的卡车被交警扣下,他曾经想通过卖肾来筹钱赎车。因为头脑灵活,能说会道,董楠得到强子的赏识,让他做帮手帮忙“养人”。董楠喜欢上网玩通宵的网络游戏,经常以各种理由克扣卖肾者的生活费。他还会发动其他的卖肾者去网吧,找更多的“供体”,成功找到一个就可以从中赚取500元“介绍费”。

  小丁,22岁,河南人。为了凑3000元钱给女朋友打胎,来广东卖肾,来到中介窝点的当晚,被马涛和孙明劝回家了。

  阿管,24岁,广西人,从小被爷爷养大,一直待业在家。为了给爷爷买养老保险才准备卖肾。他打算等卖肾赚了钱,就租个房子,买台电脑,玩网络游戏赚钱,后因为体检不合格被强子打发走。

  小张,25岁,广西人,之前在深圳工作,4张信用卡一共欠了5万元债务,一直表现得很忧伤,住了一晚后自行离开,走之前给马涛留下一封遗书。

  阿豪,19岁,广东人,坚定不移地要卖肾,只是为了还分期付款买的智能手机,以及他每天都在念叨的iPad2和iPhone4s,同时还要给QQ充一年的黄钻。后来被强子3000元“转卖”到郑州的地下中介。

  在做手术之前,每个卖肾者的心情极为复杂,紧张、兴奋、刺激、害怕。紧张、害怕是因为以前没做过这种手术,怕疼;兴奋、刺激是因为马上就能拿到现钱,两万元。

  脱离了中介的马涛,在深圳一家学校做校车司机,而孙明则成了快递员,虽然工资不高,但他们每天过着踏实的生活,同时也在朝着自己的梦想一步步靠近。

  卖完肾的何青,现在仍然无法劳动,住在250元一个月的出租屋里,每天无聊地上网,玩着新买的手机,盘算着剩下的一半信用卡债务该如何偿还。

  中介分成两个体系

  中介分成两个体系,一个专门找患者,这些人常年游荡在各大医院里;另一个专门找“供体”

  在全国,非法器官交易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地下网络,地下中介遍布全国多个省市。漳州、郑州、成都、南昌……在广东,主要是集中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密集的珠三角地区。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珠三角一带的肾源,一半被强子所在的地下中介所控制。事实上,强子只是这个非法器官交易链条中的一个小老板,在他背后还有更大的老板。至于这个人是谁,具体做什么的,很少有人知道。“唯一知道的是,他是东北人,拥有一家自己的私人医院。”

  中介分成两个体系,一个专门找患者,这些人常年游荡在各大医院里;另一个专门找“供体”。强子就是找“供体”人群中的一个小老板,负责出钱“养人”,通过中介做成一例肾脏移植手术后,可以提成5万元。强子自称,2011年他经手促成肾移植的,就有100多例,“而且从来没出过事。”

  在强子的下面,就是线上和线下工作人员。线上有各种网络客服,包括通过QQ、网页、论坛等非法网络广告,线下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养人”,提供食宿,管理松散,来去自由。等到供体配型成功后,就与主刀医生联系,安排手术。

  而一些私人医院的医生,为了挣外快,也愿意私下跟地下中介合作,“但相关的手术设备一定要够专业。这里面肯定有着高额的利润空间,否则谁会愿意铤而走险?”

  据统计,全国每年有近100万名依靠透析维持生存的肾病患者,2011年,国内合法进行的肾移植手术还不足4000例。巨大的市场需求导致地下卖肾中介的兴起,他们巧妙地搭建起自己的网络,并从中谋取暴利。

  寻找“供体”—提供食宿—安排体检—配型成功—签署协议—移植手术,这就是非法器官交易中介的典型流程。

  ■专家观点

  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春兰:

  欺骗他人捐器官

  可判故意伤害罪

  3月22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杭州表示,我国将尽快建立器官捐献体系。专家表示,建立完善的器官捐献体系,是改变器官移植乱象的根本出路。

  2012年2月,北京检方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对犯罪嫌疑人郑某等16人进行起诉,该案为我国最大一起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案,共非法出卖51个肾脏器官,涉案金额超过千万。

  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郭春兰律师表示,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将对当事双方按交易额1—8倍进行行政处罚。”

  郭春兰告诉记者,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组织他人卖器官入刑,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且明确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故意伤害罪等处罚;以及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盗窃、侮辱尸体罪的规定处罚。

  寻找“供体”—提供食宿—安排体检—配型成功—签署协议—移植手术,是非法器官交易中介的典型流程。(闫昆仑)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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