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牵涉债券资金
此前,曲江文投在全国银行间债市发行了10亿元366天期的无担保短期融资券,而渭河高尔夫球场项目亦牵涉到该笔债券资金。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调查,上述高尔夫球场是借渭河城市运动公园的名义修建。而对于渭河城市运动公园项目,募集说明书在“公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未来建设项目情况表”中如是陈述:“渭河城市运动公园建筑面积为500亩,项目总投资为2亿元,已投资6500万元。”
按照上述募集说明书,曲江文投在债券市场募集的资金有部分用于渭河城市运动公园项目的建设。然而,上述高尔夫球场项目是渭河城市运动公园中的一部分。此前,曲江文投发布的债券公告中,也承认了建设高尔夫球场一事。
然而,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第五条规定,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
显而易见,渭河城市运动公园的高尔夫球场项目并不符合当前的产业政策。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兆全表示,“目前非金融企业发行银行间债券还处于初期阶段,只有行业协会内部的规定,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款。若投资方投资到违法项目,如果国家对该项目进行处理,其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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