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自4月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始实施《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以来,坊间、网络的质疑声音不断。19日下午,哈尔滨市政府召开关于《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哈尔滨市警方表示,目前尚未开始犬类整治行动,更没有采取强制捕杀工作。
据悉,《条例》规定,居民养犬每户限养一只,肩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70厘米的大型犬禁止饲养。金毛、哈士奇等49个犬种均在禁养范围。《条例》引起部分网友的强烈反应和质疑,不少网友通过微博、论坛留言:“放狗一条生路”,甚至有传言称“哈尔滨连日来全城屠狗”、“被捕杀的大型犬流入狗肉市场”等。
对此,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峙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的出台确实引起了一些争议,但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正式开始犬类整治行动,哈尔滨市没有一只居民饲养的犬只被公安机关强制留置或捕杀,网上捕杀大型犬的图片不是哈尔滨的,不要轻信网上随意传播的谣言。
对部分市民关注的目前仍在饲养的大型犬是否可以继续饲养的问题,韩峙表示,哈尔滨对烈性犬和大型犬一直是禁养的。已经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居民在2012年11月1日整治工作开始前,可自行安置,没有安置地或无法安置的,可以交由公安机关留检所进行安置、饲养。经免疫后,留检所联合民间犬只救助机构定期向准养区域发布领养信息,准养区域内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领养。对已经被认领的犬只,公安机关建立领养档案,原犬主可随时与认领人进行联系,了解犬只状态;无人认养的犬只,由公安机关留检所进行饲养,直至犬只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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