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说,上海目前约有8万登记失业青年。据称,导致这些青年失业的原因之一是“有的父母只愿孩子从事稳定的工作”。
对于这种现象,有人觉得这是父母对孩子的溺爱,家庭要对孩子失业承担责任。这样的评论有一定的道理,但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如果这种现象不在少数的话,就不只是个人或家庭问题
,而可能成为社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种社会事实,其背后的结构性或制度性的社会力量更值得探讨。
工作并不只是带来工资奖金,而是承载着更多的社会意义。比如,青年正处于从“小人”转变为“大人”的人生转型阶段,在我们的社会中,变成“大人”的标志之一是成家立“业”。
然而并非所有的工作都被社会认为是“业”,开个淘宝小店或在酒吧驻唱,甚至还会被认为是不务正业。因为从“士农工商”开始,我们的社会就有将职业等同于身份等级的传统。在这种社会传统下成长起来的人们,自然要追求稳定收入的正式工作,因为它代表着身份、面子、成熟……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么多青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地去考公务员,或者以在世界500强企业上班为荣。
不仅如此,我们现时的一些社会安排也受到这种传统的影响,并且反过来又强化着这种传统。比如,我们目前主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与正式工作联系在一起的。你有稳定收入的正式工作,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有相对有保障的医疗、养老等待遇。否则,情况会有所不同。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青年一辈子在家做家务照顾家庭,那他或她要么得不到正式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要么通过补充制度享受次一等的社会保险待遇。为什么?因为“在家做家务”不被视为正式工作。但是,“在家做家务”真的就没有价值吗?
因此,我们在把板子打在“有的父母”屁股上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考虑一下社会的责任,我们的社会安排可以做哪些改进?
比如,在医疗、养老等基本社会保障方面,逐步缩小正式工作者与非正式工作者之间的待遇差别,直至平等对待。也许会因为有了平等对待的托底保障,有更多的人有勇气去选择所谓的“非正式工作”,迸发出更多原本禁锢在“朝九晚五”的“正式工作”中的活力,带动更多的创新创业,实现更多的人生规划。这不仅有利于青年就业和发展,还能使人们生活在一个更加多姿多彩的社会中,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改变社会传统和结构性的社会力量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从社会制度安排上更加包容非正式工作可以是一个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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