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副厅长的“儿媳”,很大方,不仅能拿到内部房,还愿意低价出售。在她的吹嘘下,好多买主主动找上门,4年时间里,她便“赚得”380多万元。昨日是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警方通报了这一冒充领导亲戚诈骗的案件。
自称是领导儿媳,能弄到内部低价集资房
2009年1月8日,西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许某、尹某报案,刘某谎称自己是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儿媳,以能弄到内部低价集资房为由,分别骗取了他们人民币30万元和26.5万元,之后便失去踪影。
许某介绍,刘某称在公安厅集资建盖的佳湖新城拥有一套住房,可以以37万元的价格卖给自己,因为便宜,他们2007年10月18日签订购房协议,许某将30万元购房款付给刘某,随后入住。
当许某去交物管费和水、电费时,才发现该房是刘某于同年9月向陈某租来的,租期6年。许某于是找刘某理论,可对方却找各种借口拒不退款,2009年1月再联系时,刘某已逃匿。许某之后得知刘某还用同种方式于2007年3月以出售佳湖花园一套住房为由,骗取了尹某购房款26.5万元。
接警后,西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展开侦查,得知刘某经常约亲戚朋友在佳湖花园附近的茶室内打麻将,许某、尹某就是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同时,还有另几个朋友都通过刘某购买了佳湖新城和佳湖花园小区的房子。
4年诈骗12人,骗得380多万元
警方查明,刘某为达诈骗目的,在2006年12月至2008年4月间,先后在佳湖新城及佳湖花园小区租过4套住房,并用此4套住房向梅某等人实施诈骗,骗取100余万元人民币。
四处查找均无刘某下落,警方展开网上追逃。2009年5月9日,便衣分局民警工作时发现,滇池路一别墅小区内出现的一女子与刘某十分相像,当天14时,刘某落网。
32岁的刘某,几年前在螺蛳湾做小生意,看到房价持续走高,打起了“搞房地产生意”的小算盘,之后,便谎称老公公是省公安厅副厅长,可以通过关系弄到内部房。
很快,这个谎言传了开来,很多人都上当受骗。作案时,刘某事先在佳湖新城和佳湖花园小区租几套房子,然后称:“这是省公安厅的集资房,可以低价卖出。”当买房者要看房子时,她会带买主到自己租来的房子中参观,达成协议后进行交易。
“自2005年2月至2009年1月初,刘某以同样手段诈骗了12人,骗得购房款380多万元。”民警介绍,大部分赃款已被刘某用于赌博、租房、投资等个人挥霍上。2010年2月9日,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