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孩子走失,稽查队员始终跟着他本报记者 高羽珑 摄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高羽珑)28日下午,榆林市城市客运管理办稽查队在城区查“黑车”时,一车主弃车逃走,车上留下他15岁的智障儿子。稽查队员,忙得乱了手脚,只好做起了临时“爸爸”。
父亲:被拦后丢下儿子跑了
29日上午,记者见到稽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马世雄等人时,他们正给男孩找个好去处。“现在5名队员照看男孩,吃喝拉撒全包了,担心他走丢或碰着,寸步不离。”马世雄说。
28日下午,马世雄等人在长城北路检查非法营运车辆,一辆QQ车拉客时,被他们拦下。没等他们多说,司机开了车门匆忙逃走,车后座留下一男孩。“结果在车上找到驾驶证、残疾证才知道,男孩叫小明(化名),今年15岁,佳县人,属二级智力伤残,跑了的司机正是他的父亲张少勇。”马世雄说,残疾证上有监护人的手机号码,可他们打了几十次,一直无人接听,只好带着孩子去了派出所,可派出所表示,因为男孩有监护人,他们不能看管;随后又去了儿童福利院,但对方也无法接收。
从福利院出来已是晚上10时,担心孩子受饿,马世雄等人带他吃了饭,找了间宾馆,并让队员看着睡下。
儿子:稽查队员走到哪,他就跟到哪
“慢点吃,不着急。”照看了小明十多个小时,折晓云和他熟悉了。“爱动,吃饭前必须转一圈,能听懂话,但发不出声。”折晓云说,现在他们5人走到哪,小明就跟到哪。记者看到,15岁的小明很瘦,像个八九岁的小孩。因为不会说话,他只能用动作来表达,想吃饭了,便拿起桌上的碗;想出去玩,便朝门的方向走,还一边挥手。折晓云说,照顾几天还可以,但时间长了,不仅家不能回,工作还受影响,希望孩子的父亲尽快领走孩子。
律师:或构成遗弃罪追究刑责
对于为何不能接管小明,榆阳公安分局鼓楼派出所指导员纪雄飞解释,只有孩子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由他们出具书面材料,证明是被遗弃,或父母亲戚联系不到,送到福利院后才能被接收。因为小明有亲属,而且人在榆林,监护权在其父名下,不能更改至福利院名下。
榆林市儿童福利院养育科主任周敏说,根据管理制度,福利院只能接收弃婴或者弃儿,所以希望稽查队将孩子送到其他地方。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白骁腾说,小明被其父亲弃置车内,其行为属于遗弃,如果遗弃时间过长,在法律上则构成遗弃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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