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宣判旁听的人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工作者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及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共计150余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串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买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后,潘某串认为该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受害人家属对判决结果满意
据央广网报道,张淑侠的辩护人金韬律师表示,他们对整个宣判过程表示满意,但对辩护人提出的减刑情节多数未被采纳表示遗憾,他们认为量刑过重。对于是否上诉,金韬律师表示要和张淑侠商议后才能决定。【详细】
受害人家属来国峰也来到宣判现场,他表示对法庭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专家认为对张淑侠判死缓适当
对于判决结果,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张淑侠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适当的。但被告导致一名婴儿死亡的情节未得到认定,使其犯罪情节减轻。同时,判决书对被告违背职业道德问题说理不够。【详细】
案件回顾:张淑侠涉嫌拐卖婴儿案6起
2013年7月,富平县薛镇村民来某的妻子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后,该院产科副主任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的治疗,并交由她来帮忙处理婴儿。7月17日凌晨,张淑侠联系上山西省其他犯罪嫌疑人后,将董某所产男婴以2.16万元卖掉,后该男婴被多次转卖他人。
事情曝光后,富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经查实,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之间,先后将董某、王某等人所生子女拐卖给他人后贩卖,从中获利一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其涉嫌拐卖婴儿共立案6起。去年11月前,6个家庭的孩子已先后解救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庭审回顾:张淑侠曾向受害者家属致歉
随后,张淑侠被刑拘,富平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院长等6人被免职。该院原院长、主管副院长、产科主任等4人以涉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30日上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淑侠进行了公开审理。张淑侠共涉嫌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嫌被拐新生婴儿7人(其中一名婴儿被卖后死亡)。公诉方表示,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围绕张淑侠在相关事实中是否欺骗被害人及是否能轻判等问题也进行了辩论。最后,张淑侠在最后陈述中向受害者家属致歉。
今年1月6日上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原产科主任等4人涉嫌失职罪一案,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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