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12月30日上午9时,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婴儿案。庭审现场公诉人出示的第一组证据显示,张淑侠承认,第一个孩子以2.1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山西的潘X串。
公诉人出示第一组证据:被告人张淑侠的供述的主要内容:2013年7月15日,她同学来X祥找她,让其帮忙为他儿媳妇董X珊生小孩办理住院手续。她便安排住院并做了产前各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梅毒弱阳性,乙肝2、5项阳性,她觉得可以借产妇有梅毒和乙肝,给家属说此病情的严重性让他们放弃婴儿,这样她就可以将婴儿卖钱了。之后她就告诉来X祥的家人,说董X珊患有梅毒和乙肝,生下的婴儿肯定会被传染。他们相信了,说这个婴儿不要了。之后,她让来X峰(董X珊之夫)看完婴儿出来后,让他在婴儿分娩记录单上写了“要求放弃小孩”,签名并按手印。后她以21600元钱把婴儿卖给了山西的潘X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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