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1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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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市民关师傅在中国人寿保险业务员熊某手里购买了数十万元的理财保险。可不久前熊某因病去世,保险公司称熊某为其办理的理财保险根本就不存在。

  理财保险

  出于信任拿存折购买 5年没出差池

  自2009年开始,40多岁的关师傅通过朋友介绍,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熊某手中购买了多种保险。“其中包括一种理财保险,名为国寿个人养老金,存1万元一年返800元,相当于年息8%,利息前期支付,一年后返还本金。”关师傅称,2009年他在熊某处买了8万元“国寿个人理财”。

  关师傅向华商报记者出示的一本印有“中国人寿”字样和logo的存折上显示,2009年开始关师傅每年都会购买这种理财保险,2013年分别购买了10万、14万、2万、3万“国寿个人理财”。但令人费解的是,该存折上的存取款信息全部是手写的,盖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市分公司第三营销区业务专用章”。

  据记者了解,关师傅在熊某处购买的其他保险均有制式合同,但唯独这种理财保险无正式合同,仅有一本存折。“存折上写着中国人寿,还盖着公章。我在小熊那里买了那么多保险,对她放心。”关师傅称,“而且这么多年一直没出过问题。”

  追要本金

  业务员病逝 保险公司称无此业务

  “前一段时间我去年买的‘国寿个人理财’有一笔到期了,但本金没见返还,我就试着联系小熊,可怎么也联系不上。”有些着急的关师傅一打听才知道,今年8月末熊某因病去世。

  “虽然小熊病逝了,但保险公司还在,购买的保险应该不会失效。”昨日,关师傅联系上4位和他一起在熊某处购买“国寿个人理财”的客户,5人共购买了该类保险70余万元,可位于北大街的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的答复,令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

  “我们公司并无此类理财保险。”昨日,该公司一负责人称。对于关师傅出示的存折,该负责人并不认同它的合法性。“我们任何一项保险业务都有正式的保单保险合同,这种存折不能说明什么,而且我们公司根本没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市分公司第三营销区业务专用章’。”

  据该负责人介绍,熊某确实是该公司员工,而且干了十几年,但2013年12月份因病请假,他们也是最近才知道熊某得了癌症去世。

  法律分析

  可起诉遗产继承人偿还 若无遗产恐难追回

  昨日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允光分析认为,如果保险员存在假借保险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如今保险员病逝,那这些受害者的钱财恐怕很难追回。“法律规定要想继承死者遗产就需要先偿还死者债务。但如果死者生前已无财产,而且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她的亲属没有责任义务偿还她生前债务。”张允光说,“但法律还规定,死者如果生前为了故意逃逸债务,将财产赠予他人,法律上视为无效赠予。”

  “所以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如果死者生前有遗产,受害人可起诉遗产继承人要求其偿还。如果没有遗产,也许受害人的钱就要打水漂了。”张允光说。 本报记者谢涛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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