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入冬后西安供暖问题屡遭投诉 城南问题最多达71条

西安新闻 2014-11-10 04:35:26
[摘要]权威解答: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租房户所交的供热费应与小区业主相同,小区物业不应以房屋出租有无用于商业用途来判断是否按照居民供热标准收费。

  问题:房子不住为何还收供热费?

  解答:需按总热价的30%收费

  11月4日东关南街兴庆熙园杨先生:今年要去南方的儿子家过冬,小区要按总热价的50%收取供热费,小区是市政集中供暖,不住房为啥还要收这么高的供热费?

  物业解释:兴庆熙园小区物业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小区虽是市政集中供暖,但存在“二次加压”,要产生水电人工等费用,因此要对空置房的费用按总热价的50%收取。

  权威解答: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热能无法贮存,供暖期间,无论终端用户是否用热,供热企业都必须持续不断地供热。同时热能具有传导特性。即使住户不用暖气,现实中依然能吸收左邻右舍的热量。因此即使住户不用暖气,也须交基础热费。

  这名工作人员说,冬天不用暖气的业主必须在供暖开始前向小区物业提出报停申请,由物业向热力公司进行报备,通过三方鉴定后可按“空置房”标准收费。按2012年西安市发布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市政集中供暖还是小区自备锅炉供暖,具备分户计量的空置房均需按照总热价的30%收取费用,因此超过这一标准的都属不合理。

  对于不具备分户计量的小区,如一些老旧社区,暖气是串联的,住户无法自行控制,可与物业进行协商,对供暖管道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费。

  问题:租户供热费为何比业主高?

  解答:业主与租户标准应相同

  11月3日香米园西巷15号院租户:小区是自备锅炉供暖,对业主供热费为每平方米6元,但物业对租房户的供热费标准是每平方米7元。

  11月3日达成馨苑小区王女士:准备将住房租给一家公司做办公用房,原以为供热费和小区业主一样按每平方米6.6元收,但物业说出租户需按每平方米7.5元收费。

  物业解释:达成馨苑物业办工作人员解释说,出租房如果是居住,仍按每平方米6.6元收,若出租给商业单位,则按每平方米7.5元的非居民用热收费标准的上限收取。

  权威解答: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租房户所交的供热费应与小区业主相同,小区物业不应以房屋出租有无用于商业用途来判断是否按照居民供热标准收费。

  问题:11月15日后交费要多收?

  解答:优惠可以,不允许收“滞纳金”

  11月4日白鹭湾小区居民:小区是自备锅炉供热,今年物业通知,业主在11月15日前交取暖费,每平方米6元,11月15日以后按每平方米6.22元的标准,不知是否合理?

  物业解释:白鹭湾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称,他们今年定价是每平方米6.22元,但为了鼓励业主早点交费,才通知提早交费优惠政策。

  权威解答: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工作人员称,目前对于“早交费有优惠”无政策上的支持,属于小区供热单位的“营销手段”,但需要与居民进行协商。但他强调,供热单位不能因业主迟交费而加价,任何形式的“滞纳金”都不允许。

  问题:有分户计量表为啥还按面积收?

  解答:有分户计量条件必须按流量收

  11月4日融尚第10区业主:小区是市政集中供热,家家户户都安装了分户计量表,却要按面积收费,不知道是啥原因?

  权威解答:“只要具备了分户计量条件的,就得按用热量的多少收取采暖费。”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首先要确认家里装的是热量表。“如果出现热量表坏了或对流量有疑问的,可以暂时按面积收费,解决问题后,恢复分户计量方式。”

  该工作人员还提醒,任何供热单位都不能以“小区入住率低”为理由,将分户计量方式改为按面积收费。 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杨琰冰 采写

编辑:王振力

相关热词搜索: 投诉 供暖费 供暖管道 西安外事学院 总热价

上一篇:保安在派出所把民警"咬"成二级轻伤 被判赔12.5万 下一篇:200余件快递货物被偷损失近20万 小偷顺走拉货三轮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