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子方晓鸽诉中介索赔
2012年6月,方子哥的儿子方晓鸽准备结婚,便委托母亲颜女士在我爱我家的居间服务下与诈骗案被告人李蕊(李佳霖)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
看房后,中介人员带着颜女士见到了李蕊,并重点查看了房产证,上面标注所有权人确实是李蕊,且没有抵押记录。之后双方在中介处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依照规定进行了“网签”。
然而在与银行面签时,因发现李蕊将户口本上的姓名变更为李佳霖,而房产证和网签用名仍然是李蕊,因此银行没给批贷,必须变更房产证并撤销网签后,重新进行网签。
2012年9月,在李蕊取得了新身份证后,双方撤销了网签。
2012年12月,李蕊拿着姓名变更后的房产证,双方进行了第二次网签。但由于我爱我家的工作人员在二次网签时将李蕊的性别搞错,2013年2月,双方又进行了第三次网签。
法庭上,方晓鸽的代理人称,当时由于李佳霖的姓名问题,银行批贷受阻,所以方晓鸽一方才不得不改为现金交易,陆续将393万元打给了李佳霖。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李佳霖却消失了。此时,方子哥一家才得知李佳霖因诈骗被羁押,且涉案房产早在2012年11月就被抵押给银行贷款了463万元,而李佳霖在整个交易中提交了伪造的房产证。
“事实证明,李蕊早在2012年2月便将户口本上的姓名变更为李佳霖,且我爱我家未能及时识别房产证的真伪。”原告代理人认为,在整个房屋交易过程中,我爱我家及担保公司没有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而且工作失误、拖沓,导致交易拖延,以至于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