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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带煤气罐楼顶抗议强拆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5-01-08 08:31:06 编辑:刘超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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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6日,广东中山大雁村10队的4幢出租楼即将遭政府部门强拆,出租楼业主及亲属为阻止强拆爬上楼顶。 在自建楼8楼楼顶,多名年轻人站立上面,抗议黄圃镇清违队强拆楼房。 图片作者:吴进/CFP

  [说法]

  业主

  已经交纳罚款为何还要强拆?

  “2013年的时候,黄圃政府就说我们是违建,就停下来了,但是后来交了罚款才又让我们建的。”在陈嘉明出示的一份收据上看到,2013年12月24日,陈光缴纳了175305元的建筑物办理报建手续保证金,收款单位为黄圃城镇投资有限公司。“交了罚款就可以建了,旁边有一家没交罚款去年就被拆掉了”,陈嘉明说,在他看来,因为没交罚款,邻居的建筑才被拆掉,而他们罚金交过以后黄圃镇相关部门就是默许了他们可以继续建设。

  去年4月份,黄圃镇综合执法局再次对陈光等四幢出租楼进行查处,并对上述邻居家的建筑进行强拆。“当时把我们的电和水都停了”,陈嘉明说,随后,他们拿着缴纳过罚款的收据去申请复电,也通过了申请。

  陈嘉明向南都记者出示了一份《黄圃镇违法建设复电申请表》,申请表上显示,黄圃镇违法建设专业队给出的意见是:该单位已按照《黄圃镇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执行,符合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了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公章。“四家一起交了60多万元的罚款,后来再建也就没人管了”,一名业主表示,既然交了罚款后没人管了,为何又要强拆?

  陈嘉明告诉南都记者,即将被强拆的四幢出租楼总投资超过千万元,如果全部拆掉,损失将会让四个家庭无路可走,“每家都是几百万元”。有业主认为,如果政府在去年4月份就强拆,那么业主的损失会降低很多,“那个时候我们才建了两三层”。

  回应

  当时交的是“自拆违法建筑保证金”

  昨日中午,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新闻发言人陈先生在现场接受了南都记者的采访。“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都没有,而且用的地还是农保地”,陈先生称,他们在2013年初就发现了该处的违建现象。

  “(2013年)2月份的时候就开始发停工通知,第二步又停水停电,甚至是暂扣了施工工具”,陈先生称,但这些措施并未能阻止违建继续,“他们改在夜晚、节假日施工,这个很难管”。

  对于业主提出的交纳罚款就让建楼的问题,陈先生则称,业主交纳的是“自拆违法建筑保证金”,并非罚款,“业主要是自己拆掉,这部分钱会退还;如果不拆,这笔钱就会划拨到强拆经费里去”。

  而对于《黄圃镇违法建设复电申请表》中恢复供电的说法,陈先生则称,恢复供电是为了保障出租楼内租户的安全问题,“出于人性化考虑”。

  [通报]

  黄圃镇:四幢出租楼侵占农地

  昨日下午,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通报称,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根据中山市的统一部署,该镇近期对全镇重点“两违”(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工作安排,于1月6日开展第一期“两违”整治工作,主要是对屡劝不听,屡禁不止,违法性质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的大雁村10队4栋高层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该4栋违法建设属于国土资源部卫星拍片挂牌督办,侵占农地,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报建手续的违法建设,建筑面积共6600多平方米。

  行动当天上午,4栋违法建设的业主安排了6-7人分别手持石油气瓶站在楼顶,另聚集多名群众在现场企图阻止强拆行动。出于群众安全考虑,工作组中止了强拆行动,并带离业主到镇综治维稳中心调解室进行沟通。行动当天双方没有过激行为。黄圃镇一方面对上述违法建设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另一方面,与业户进行再一次的沟通,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劝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接下来,黄圃镇将继续加大力度依法依规整治“两违”,全面遏制违法建设,提高土地使用效率。